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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工商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履行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推进政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抚州经济发展,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开门纳谏,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工商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召开基层分局(所)面对监管服务对象的述职述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阳光操作,推进政务公开。坚决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将收费结果、办案结果、优惠结果等方面的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并针对工商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有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办事时,“一看就明白,一问就清楚”。

  三、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依法准入、依法办案、依法维权、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和搭车收费现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行限期办结制,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水平。加强窗口单位、基层工商分局(所)规范化建设,做到文明、热情服务。

  五、改进工作作风,廉洁高效执法。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依法办事,信守承诺;对本系统内破坏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有损工商形象的违纪行为依章严处;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利用“案、费、证、照”搞“索、拿、卡、要”现象。
  

  我们诚恳地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7年8月3日8:58
信息类别:公告栏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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