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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抚州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200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系统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着力解决上级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达到“党风正、政风清、行风优”,促进抚州工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民创业,共建和谐,实现抚州经济赶超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分局(所)。  



  三、评议内容   



  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如下内容开展: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主要看是否具有大局意识,重点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对发展个私经济、推进全民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展红盾护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政务公开,办事效能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了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按规定真正公开,在办事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依法、便民、规范、高效。  



  3、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方面。主要看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重点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和行政收费中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阳光操作。   



  4、文明服务,廉洁从政方面。主要看是否践行了服务承诺和廉政规定,重点是机关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热情服务,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做到了廉洁守纪。     



  5、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主要看是否重视队伍的自身建设,重点是对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和健全。   



  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工商局、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纠风办的指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工商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区)工商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县(区)工商局会同各基层工商分局(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工商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厚祝任组长、纪检组长陈建平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人教科、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张细社同志兼任主任,邓旭梅、王燕平、周鹏华同志兼任副主任。抽调有关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0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抚州工商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工商局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工商局的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局评议办。   



  3、搞好宣传发动。6月16日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4、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市工商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为:0794—8226433,0794—8222047,各县(区)工商局也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1、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市局将自查自纠方案于6月25日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2、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一是积极参加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的“2008年度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由市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节目直播,现场受理群众投诉、求助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二是由市局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监管服务对象,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沟通与群众的感情,了解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需求。四是市、县(区)工商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情况。五是在市局网站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执行“三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五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照评议内容、征求的意见和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局工商局的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5日前书面报市局评议办。市局将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10日前上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风纠风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梳理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工商局整改情况于9月中旬书面报市局评议办。市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下旬上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风纠风办。   



  (四)公开评议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市或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1、对市工商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适当数量问卷测评表,对市工商局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对各县(区)工商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局将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全市系统要配合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市统计局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市工商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市统计局的抽样人员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县(区)工商局抽样样本框;(3)各县(区)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各县(区)工商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五)检查评估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   



  1、对各县(区)工商局进行交叉检查评估。认真按照2008年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接受交叉检查。   



  2、集中统分。   



  按照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市直被评单位按照类别进行排名,各县(区)工商局被评单位按照系统进行排名。统分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式进行:   



  (1)对各县(区)工商局的评议分数统计。   



  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另外,各县(区)工商局最终得分实行加分、扣分。各县(区)工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前三名,并受到市政府表彰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在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后三名的,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2)对市工商局评议分数统计。   



  根据问卷测评、各县(区)工商局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为:①问卷测评和各县(区)工商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各县(区)工商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工商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析计算得出。②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部分的30分,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工商局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另外,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最终得分实行加分、扣分。市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前三名,并受到省政府表彰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在全省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后三名的,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六)总结表彰阶段(11月底以前)   



  1、通报评议结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表彰先进单位。市局召开总结大会,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评议排名前3位的各县(区)工商局,由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市政府对42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市直被评单位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单位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注重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谋化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工作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三)严肃纪律,规范实施。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四)建章立制,彰显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整改、抓落实、抓提高、抓成果运用、抓长效机制建设求实效上。对来自各方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疏理,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对政风行风评议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搞好运用,建立长效机制。而且要结合把政风行风建设与抓党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以好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以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党风。努力实现在全系统“党风正、政风清、行风优”之目标。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商局要通过召开会议开辟政务公开栏、利用《江西工商》杂志、工商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人人熟知,人人得到提高。要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7日10:11
信息类别:最新发布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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