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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贯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措施和办法,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3、对由本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度检验,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监管工作的调研;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7、《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8、《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05-12-6 16:4
信息类别:外资登记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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