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我们在赣州市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经验交流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总局最近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的精神;推广赣州市局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各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
为开好这次会议,省局党组和朱张才局长非常重视,并明确要求:一定要认真地开好这次会议,要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工商总局太原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的有关要求;总结交流好经验;推广好赣州市局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经验及会议的其他成果。使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一个大发展、大提高、大作为,为建设和谐工商、法制工商、廉洁工商、服务工商做出新贡献。上述指示,既是开好这次会议的要求,也是这次会议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全体同志必须为此而努力,决不负期望。中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省纪委、监察厅对我们这次会议同样是非常重视,总局正局级监察专员蓝海同志在工作十分繁忙之中,受石见元组长的委托专程从北京到会指导,省纪委委派纪检监察二室刘合忠正处级副主任和宣教室周晓朗正处级副主任来指导,对三位领导同志的到来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赣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这次会议也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副市长刘晓华同志和市纪委副书记曹丽英同志亲临大会指导,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词。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昨天上午,听取了赣州市局陈伟光局长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介绍,11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也介绍了各自实践党风廉政建设课题的经验做法。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赣州市局部分基层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明天上午,省局监察室郭国君同志还要组织进行有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应该说,这次会议时间紧凑、内容丰富、经验可行,有很强的启迪、借鉴和实践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太原”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的要求,全面推广赣州市局经验,大力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这次国家工商总局“太原”会上石组长的重要讲话和山西省局、赣州市局等单位的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有力地解答了为什么要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怎样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尤其是石组长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解决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基本思路、形式内容、方法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十分科学和明确的要求,省纪委傅克诚书记在这方面也有许多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当前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最紧迫的实践要求就是在今年底前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广赣州市局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这次会上大家都身临其境、耳闻目睹地感受到,赣州市局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确实是抓得紧、抓得实、有创新、效果好、值得学。他们的做法得到了中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领导和省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前不久陈伟光局长在总局召开的“太原”会上作了经验介绍。我深深感到赣州市局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有几条很过硬且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
一是思想统一、领导有力。
二是紧贴实际、实践性强。
三是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四是广泛参与、成效显著。
全省工商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局“太原”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全面推广赣州市局的经验做法,大张旗鼓地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下面就此项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1、要深刻理解廉政文化的内涵,把握工商廉政文化的特性,着力增强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廉政文化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博的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把我们党所提倡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荣八耻”,“为民、务实、清廉”等要求,通过文化建设的形式融入党员干部内心深处,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和保护干部,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通过广泛深入、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廉洁、诚信、勤俭、奉献等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那么,什么是工商廉政文化?工商廉政文化是廉政文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反映和表现,是以工商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要求,突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主题,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的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活动。工商廉政文化既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又与时代精神相统一,同时体现工商机关的职业特色和廉洁从政的实践需求。
为什么要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它的意义何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是工商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立身做人、加强工商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构建和谐工商机关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广大工商干部综合素质的需要,是培植工商机关为民执法、廉洁执法的执法理念、大力推进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因此,当前在全系统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非常重要、很有必要。
2、要紧扣工商职能和职业道德,牢牢把住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和重心
我们抓工商廉政文化建设首先要确立一个正确的思路,即: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要求,以“八荣八耻”为主题,以工商廉政需求为切入点和特色,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落脚点。
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一定要注意紧紧围绕工商机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突出工商机关监管执法的特点,一方面要把住领导干部在“人、财、物、基建”等方面的廉政要求,另一方面要把住一线执法人员在“案、费、证、照”中的廉洁从政要求,做到“四个紧扣”:即紧扣权力运行,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紧扣行风政风建设,把确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作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紧扣依法行政,把贯彻“六项禁令”作为具有行业特色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扣立身做人,把培养人、教育人、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之本。只有这样,工商廉政文化才能更有生命力、更有针对性。
3、要遵循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创新更多喜闻乐见、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导向力的好形式
遵循规律、把握特性,这是做好任何一项重要工作的一个准则。我们在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其特性,创新各种体现廉政要求的文化活动形式,把思想性、哲理性、艺术性、针对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思想启迪的导向性、寓教于乐的趣味性、环境熏陶的感染性、广泛参与的群众性、自我教育的自律性。从总局太原会议精神和赣州市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来看,工商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从“五进五上”做起,逐步扩大范围和影响。所谓“五进”,就是指工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市场。“五上”是指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具体的载体和形式有许多, 如:建设工商廉政文化长廊、园地、专栏、专刊、网站、网页、读书、演讲、征文;廉政警句格言、书法、绘画、漫画、摄影、台历、对联、剪纸、短信、书信、贺卡;廉政文艺演出、歌舞、影视、故事、书籍、读本、手册;廉政公益广告、标语、口号等等,大家还可以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挖掘和创造更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形式。
各地在运用上述载体和形式中,一定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形式多样,各有特色,不要千篇一律;要注重实效,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切忌搞“铺天盖地”、“一阵风”,切忌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量力而行,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这项工作。
4、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任何一项重要工作能否在一个单位开展好,关键在领导,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同样如此。为此,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认识到: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化活动,而是一项反腐倡廉的重要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不是仅靠纪检组、监察室去做就行了,而是需要党组重视、一把手亲自把关、各成员和业务部门合力抓、群众广泛地参与才能做好做实。赣州市局的经验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里要特别强调,全省工商系统的各级党组和主要领导一定要像赣州市局党组和主要领导那样,确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把关,要舍得拿出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来组织实践活动的开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尽心尽力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具体要做到“六有”: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有一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可行性的方案;有一支善于组织开展工作的骨干队伍;有一套相对较规范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有一个抓落实的措施;有一定的保障经费。
为更规范有效的开展好这项工作,各设区市局可先抓一个试点(县局和分局),把工作规范起来,尔后召开会议全面展开,年前一定要按总局要求消灭空白点。年底省局在对纪检干部考核时结合对此项工作检查。设区市局年底要向省局上报此项工作情况,省局要向总局写出专题汇报。
二、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自去年十月省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来,全省工商机关都行动起来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这是一个好现象。正因为在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有不少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去年以来,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省纪委先后转发了我们《关于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在几个重大和敏感问题中廉政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须注重解决的几个问题》、《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着力强化三个观念,认真履行派驻机构实行统管后的职能作用》等几个做法和调研报告,有的还专门加了按语,这是对我们抓队伍、促工作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
虽然我们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连基本的办案程序和纪检方面的党纪法规都不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奋,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存在 “畏难”思想、“老好人”思想、“患得患失”思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组织纪律观念,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甚至执法执纪不严等。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好工作,以建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求过硬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地履行《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市场不出问题”。
1、要围绕解决纪检干部政治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和奋发有为干事业的精神状态等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一点对纪检监察干部是非常重要的。要认真地抓好学习教育和行为引导,以此来充实理论知识、提升精神境界、培养道德情操和人格、把握人生正确方向。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本原理,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握人生的总开关。要认真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党章》、两个《条例》、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国家工商总局和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并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坚定的理想信念;强化“权为民所用”的正确权力观;强化政策法规水平;强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责任意识。
2、要围绕解决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艰苦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办事纪律等问题,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队伍有战斗力。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在弘扬“四种作风”上下功夫,即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弘扬讲艰苦、抓落实的作风;弘扬敢于坚持原则、信正不信邪、公道正派的作风;弘扬严守纪律、令行禁止的作风。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集中精神办实事,真抓实干下功夫,不见实效不罢休。要牢记“两个务必”,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坦诚待人,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有任劳任怨的精神境界,经得起委屈、经得起苦累、经得起得失的考验,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甘当无名英雄。要严明办事纪律,加强请示汇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要围绕解决“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问题,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确保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重点还是要提高“五种能力”,即认知问题的能力;依法执纪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对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善于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可以说这“五种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要求。能力的提高是从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得来的,我们在能力的培养上一定要牢牢把住“学习、研究、实践”三个基本环节,每办完一件事,每做完一段工作,就要进行一次认真思考总结。好的方面,认真总结提高,不足的方面,进行及时地纠正。要善于一个工作阶段,带着一、两个热、难点问题到一线去搞调研、抓试点,从中探索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通过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到实践,这样不断往复,不断提炼升华,使自己各方面能力得到提高。此外,各级还要注意加大在职的学习培训工作力度。
4、要围绕解决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内部管理,完善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建设的问题,认真开展2006年度纪检监察综合考评工作,做到责任落实、赏罚分明。省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2006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通知》,目前各单位均已对照考评标准进行了自评。年底前省局监察室将会同人事部门组织联合考评。通过这次考评,全面准确地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状况,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重点是看大家的工作实绩,但各级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重视也要作为此次考评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干部在综合考评中的基本情况将提交给同级党组和人事部门,作为其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表现优秀的和表现差、不能胜任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向党组提出推荐使用和调离、免职的建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这次综合考评工作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对在综合考评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1、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建设。今年5月,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经各设区市工商局推荐、省工商局研究决定,确定了南昌市青山湖区工商局等11个单位作为省局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并给各示范点分别下达了今年重点研究探索总结的重要课题。从总的情况来看,示范点建设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均取得了不错的经验。我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会议上曾经要求“各示范点一定要成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单位,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样板”。实践证明,我们的各示范点还是按这个要求去做了,但发展是不平衡的,离这个要求还是有差距的,极个别的示范点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所在单位领导重视还不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向好的示范点学习,如再不行,就要淘汰出局,取消示范点资格。为此,要求各示范点在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深化;在工作标准上要进一步提高;在思路和方法上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在示范作用发挥上要进一步增强,使这项工作不图虚名、扎实有效。明年适当的时候还要召开示范点经验交流会,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希望各示范点要以此作为硬任务,不负众望。
2、要进一步严格办案、收费、办证纪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最大限度的减少办案、收费、办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要严格查办案件中的纪律要求。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或辅助执法,查办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不允许办私案、办人情案,不得以费代罚、以罚代刑,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必须使用法定的收据收取罚款,并按总局要求,罚没处理结果要公示,案件结束后要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案件回访,了解行政执法人员有无“吃拿卡要”的行为。要建立回访登记,对不实行回访和不公示结果的要作为失职追究。二是要严格行政收费中的纪律要求。要向群众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收费结果。从明年开始,不得再出现不公示的问题,收费的结果不敢公示出来,就说明里面存在问题,经不起群众监督。严禁使用代用发票收费,不得搭车收费,不得乱收费、收人情费,严禁以吃、以物抵费。个协会费的收取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不能强制入会、强制收会费,不得由工商人员代收会费。三是要严格办照、年检中的纪律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审批、发证,不得接受吃请,索要钱物,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严禁接收验资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劳务费、介绍费等,不得利用年检、办照之机搭车收费、强制入会,不得为其他单位代收费用,不得违反再就业优惠政策,在为享受优惠政策的群众办理执照中不得刻意刁难和拖延。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是违反上述有关纪律要求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分局(所)长就地免职。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而是省局党组和主要领导的态度。今年底,省局将就上述几项纪律要求专门拟制印发《关于严明行政执法中廉洁从政的几条纪律》,以此来严明纪律、强力规范执法行为。
3、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发展。省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意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责任,并提出了抓好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意见》印发前已广泛征求了各设区市局的意见并已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下发,各级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地履行好各级党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各业务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在积极抓好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以严明党纪政纪,狠刹歪风,有所作为。
4、要认真做好2005—2006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推荐评选工作。省局这次组织评选先进典型,增设了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两项表彰名额,这既是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肯定。我们要以此为动力,加倍努力地工作,以出色的业绩向局党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此次推荐评选工作主要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经办,借此机会,提几点要求:一是推荐评选工作要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不要搞暗箱操作;二是要多从基层和一线人员中发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整理先进事迹,确保评选出的对象真正具有先进性;三是各设区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荐评选中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决不能向上推荐。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一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借鉴经验、狠抓落实的会议,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动力,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尤其是要务必抓紧今年最后两个月时间,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加快构建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谐工商机关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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