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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工商局对部分基层分局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抚市工商行管字[2006] 55号
 
抚州市工商局对部分基层分局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
 
  根据市政府抚办字[2006]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局监察室于7月25日开始对部分县(区)局基层分局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明察暗访,现将此次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一、作风纪律情况
 
  在走访的十二个基层分局中,南城县城郊分局、沙洲工商所、东乡县孝岗分局、岗上积分局、资溪县高田工商所在岗人员比较整齐,着装比较规范,上下班制度执行的较好。但有四个分局上班时间无人在岗,部分分局人员在岗情况较差。某分局一名值班人员未着装(上身着便装,下身着原制服夏裤),工作日志填写流于形式,上午9时已将全天的工作情况及下班半小时学习情况写好,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家办公。
 
  二、办公环境情况
 
  收费项目中已取消多年的收费项目仍挂在墙上。办公场所杂乱无章,如某分局每间办公室都放着床铺,其中一间办公室桌子上堆放着麻将牌,挂在墙上的学习记录本结了蜘蛛网。部分分局院内没有进行很好的整理,某分局院内杂草丛生,影响环境美观。
 
  三、执罚执收情况
 
  1、以吃抵费,如某些分局对辖区内的酒店年初就核定了工商管理费,但一直都没有收取管理费,而是到年底抵了分局的餐费。
 
  2、收取人情费,如某分局人员亲属从事个体经营,开业几年从未交纳过工商管理费,也未在分局收费台帐上登记。
 
  3、巧立名目乱收费,某县部分分局将农资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及信誉卡高价卖给个体户,且未开具任何票据,甚至在一年卖了两次台帐给某些经营户。
 
  4、管理费未足额收缴,在查阅收费台帐中发现,有的分局(所)核定了每月的管理费,但并未按核定的数额足额收取,如某分局只收取某经营户1、3、4、7月管理费,其余数月却未收取管理费,而且与该个体户所说的缴费数额不符,问其原因则无法解释。
 
  5、票据核销不及时,有的分局元月份的票据至今未核销。
 
  6、超标准收费,如某分局在企业年检时,收取年检费100元
 
  7、无照经营及亮照情况,个体工商户在分局(所)旁边开业几个月,未办理营业执照,分局人员不闻不问。有的分局辖区内个体工商户未亮照经营,且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各基层执法人员应规范着装,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应至少留一人在岗值班。
 
  2、进一步完善收费台帐。在我们检查中发现,个体户收费台帐登记不完整,只登记了收费较为规范的个体户,对部分未收费或存在各种各样问题的个体户则未进行登记,使收费台帐成了应付检查的资料,失去了收费台帐应有的监督功能。因此要求各基层单位对收费台帐进行彻底清理,重新登记,将所有个体户开业、歇业、减免情况、收费金额、收费票据号码等均详细填列,这样做虽然工作量较大,但能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避免暗箱操作。
 
  3、实行缴费卡登记制度。鉴于个体户没有保存收费票据的习惯,各基层单位应将缴费卡发放至个体户手中,由收费人员将缴费金额、缴费票据号码、是否属于减免对象等项目及时填写在缴费卡上,并加盖专管员印章,便于随时对个体户缴费情况进行检查。
 
  4、进一步加大清理无照和未亮照经营行为。各基层单位应立即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进行清理,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应要求他们亮照经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则应督促他们及时办理。
 
  5、搞好环境卫生。各基层办公场所应经常清理打扫,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有院落的基层分局可在院内种植一些植物或蔬菜,避免杂草丛生,这样既有利于美化环境,又可适当节约一些费用,展现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良好精神面貌。
 
  望各单位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执行“六项禁令”情况进行自查,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工商行政管理   明察暗访    通报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六年八月一日印发      
                                                共印15份

发布时间:2006-11-24 16:8
信息类别:企业信用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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