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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工商局对部分基层分局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抚市工商行管字[2006]66号
 
抚州市工商局对部分基层分局
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局、金巢开发区分局:
 
  根据市政府抚办字[2006]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局监察室于9月11-13日再次对部分县局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此次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明察暗访共走访了6个县局,11个基层分局,61家个体户,就基层分局的工作环境、工作作风、执罚执收和辖区内个体户无照、亮照、缴费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月份的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引起了各县(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切实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了对基层分局的检查力度,基层分局的精神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良好,上下班签到制度也都执行得较好,南丰县琴城分局请销假制度健全且执行较好,广昌县盱江分局、黎川县日峰分局个体户缴费情况全部实行电脑管理,便于随时掌握缴费情况,宜黄县棠阴分局、凤岗分局亮照经营情况较好,且服务态度受到辖区内个体户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1、以吃抵费、以物抵费等现象仍然存在。如某分局辖区内餐饮店负责人称其2005年开业以来从未缴纳工商管理费,年初核定的管理费每月120元,到年终折抵分局在此用餐的餐费,而分局在该饭店用餐也从未付过现金。对此请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付清各项欠款,对应收取的费用足额收缴,坚决打击以吃抵费、以物抵费行为。
 
  2、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如某分局辖区内一家经营农资企业负责人称,县局市场股、公平交易局5月份共收取了他1000元现金,其中市场股收的钱开了票据,但公平交易局收的钱至今未给任何票据。某分局辖区内一家奶粉店刚开业,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分局专管员就预收了600元管理费。请有关单位将市局反馈的乱收费行为进行认真整改,除全额退还收取的款项外,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后如再次发现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3、在这次的明察暗访中,仍发现有部分单位的收费台帐形同虚设,有的分局根本无收费台帐,有的分局收费台帐未登录收费的票据号码,有的分局收费台帐登录的个体户不全,暗访组走访的个体户在收费台帐上未见登记,有的分局收费台帐未注明下岗再就业人员减免情况、个体户停业、歇业情况也未登记。对此,要求各单位加大对收费台帐的清理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设“帐外帐”,真正发挥收费台帐的监督作用。
 
  4、部分单位仍存在无照或未亮照经营的现象。某分局一餐饮店无营业执照,据该分局有关人员称该酒店已关门停业,但我们检查时看到店内设施一应俱全,各种啤酒堆放整齐,两个很大的冰柜内也放着很多食物。有的分局亮照经营情况较差。有的分局辖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过期或未验照,但仍然悬挂在经营场所,未按规定收回。某分局辖区内的餐饮店已停业两年之久,但营业执照仍然没有收回,还悬挂在经营场所。某分局辖区多家个体营业执照未见验照标志。对此,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清理无照和未亮照经营行为,立即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进行清理,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应要求他们亮照经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则应督促他们及时办理。
 
  5、着装及办公环境方面。今年7月1日换发新制服后,已明确规定老制服不能再穿,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某县局因天气较冷,在新制服未到的情况下,穿老制服佩戴新肩章,这是违反着装规定的,请各单位注意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分局办公场所较为杂乱,办公桌上胡乱堆放着各种登记本及报纸杂志的现象,请有关各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理,并将
定期清理办公场所作为一种好习惯来养成。
 
  请各单位接到通报后,就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商行政管理    明察暗访    通报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13份

发布时间:2006-11-24 16:5
信息类别:企业信用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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