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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科室职能


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电话:8223477

  执法责任:
  1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
  3 、承担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和信访受理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3 、《信访条例》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计划财务科    电话:8263467

  执法责任:
  1 、组织编制和下达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年度收支预算计划; 
  2 、组织实施系统年终决算; 
  3 、组织系统收入,调配系统经费; 
  4 、负责对本系统资产、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和专项收费票据的管理; 
  5 、按权限制定和下达本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本系统设备; 
  6 、负责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 
  7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系统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内部审批监督。
  8、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服装发放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人事教育科 电话:8214715

  执法责任:
  1 、负责县区工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全市工商系统科级干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
       2 、负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4 、组织编制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5 、负责本系统基层队伍建设和督查及评先表彰。

  主要执法依据:
  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3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4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政研法规科 电话:8263460

  执法责任:
  1、组织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
  3、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
  4、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五、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电话:8263462

  执法责任:
  1、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及具体措施、方法;
  2、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3、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 
  5、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5、《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7、《经纪人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六、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电话:8263461

  执法责任:
  1、研究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
  2、组织实施对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虚假广告; 
  3、组织推荐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 
  4、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制的监管工作; 
  5、依法对户外广告和烟草广告进行登记审批;
  6、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7、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和广告审查机构、广告协会的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7、《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电话:8263470
 
  执法责任:
  1、负责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 
  2、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3、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八、监察室     电话:8263471
 
  执法责任:
  l 、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2 、受理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3 、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4 、参与和配合搞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5 、制定有关工商监察工作制度。 
  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九、机关党委     电话:8263465
 
  执法责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机关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直属机构
 
  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电话:8231400

  执法责任:
  1、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2、查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的违法违章案件; 
  3、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 
  4、对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年度检验; 
  5、审批冠市名的企业名称。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7、《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8、《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电话:8231400

  执法责任:
  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贯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措施和办法,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3、对由本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度检验,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监管工作的调研;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7、《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8、《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平交易局    电话:8225080
 
  执法责任:
  1、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 
  2、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3、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组织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5、组织查处走私贩私、传销及变相传销和其它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6、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7、办理省工商局、市政府交办和需要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直属局    电话:8224374
 
  执法责任:
  1、负责在市局登记注册的特殊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监管规范计算机网络经营市场;
  3、依法查处特殊行业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4、依法监督检查、整治文化市场。
                                 
  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五、消费者保护局      电话:8225315
 
局属事业单位
 
  培训中心                       电话:8214715
  信息中心                       电话:8239205
  后勤服务中心                   电话:8212736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           电话:8236605
  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电话:8268315
  广告协会办公室                   电话:8263475
 

发布时间:2006年6月16日9:7
信息类别:机构职责
信息来源: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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